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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安全用药需求,组织开展好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对于提高公众药品科学素养,增进对监管的工作理解,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以及新的药品监管部门组建第一年等重要时间节点,今年将继续举办“全国安全用药月”(以下简称安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安全月活动时间原则上为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各地应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安全月活动,时间上全国不做统一要求。 二、活动主题 2018年安全月的主题为:“安全用药,共享健康”。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统筹。参照《2018年“全国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方案》(见附件),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策划开展安全月活动,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科研院校、大型企业、新闻媒体、科普组织积极参与,共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附件:2018年“全国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方案及分工安排
附件:2018年“全国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方案及分工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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