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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报名与学习截至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2 来源: 阅读[]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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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执业药师:

按照协会《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陕执药协发〔2023〕3 号)文件要求,2023 年度专业科目与公需科目的学习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31 日,学习考核截止时间是 2024 年 5 月 31 日。

已完成学习的学员可在协会官网首页“继续教育学分查询”中查找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对应的学分证明。还未报名或未完成学习的学员,请抓紧时间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习与考核,学习系统关闭后,未完成学习考核的学员将无法获得学分证明。

请各位学员高度重视报名及学习考核截止时间,如未按时完成学习不能获得当年学分证明并影响执业药师注册的责任由个人自行负责。

陕西省执业药师协会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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